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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转)耽美文top10大经典俗套规律

鲁迅先生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我想说,小说本没有俗套,写的人多了,也便成了俗套。

俗套本是经典,被模仿的多了,也就成了俗套。

我们要善待俗套,有了俗套才有了前进的动力!

俗套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成功的垫脚石!


耽美文top10大经典俗套规律

top1:小攻的家世绝对不会逊,商界巨子,政界要人,各类明星......最不济也得是个黑帮头目。而小受......就无所谓了(反正有阔人可以傍)


top2:没有一个小受在H时不喊几声“不要”,严重时还会喊“非礼”。不过......适当的害羞是为了吊人胃口,如果小攻真的“不要”了,那小受准会自己送上门来......


top3:男女H,讲究男的非处X无所谓,女的不贞节可不行;BL H,貌似经常小受比小攻还不干净(比如少爷);男女H,男的搞个把外遇很平常,BL H,好像小受外遇机会远大于小攻——而且外遇的人基本会有名字(说不定还是小攻的朋友),小攻即使有N个情妇N个男宠——都是龙套。


top4:办公室、教室、名车内、高级酒店......是除了小攻小受家里的H高发地带(BUT前两种地方容易被路人甲乙丙丁撞见,保密性差)


top5:小受一般没什么家谱可寻,基本上不是孤儿,就是父母离异,最好也是被迫离开家族;而小攻七大姑八大姨齐全,并不遗余力的阻止二人的爱情~


top6:有时会冒出个女人,这女人一定是看上了小攻(可怜的受~)


top7:不论小攻外表再怎么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温文尔雅腼腆温柔,H时都是恶狼一匹(无数小受有此类的血泪史,可谓知人知面不知心)


top8:描写攻受二人外貌,别的不说,小受一定要皮肤白皙光滑比女人还甚;小攻一定要身材颀长挺拔(但不是纤瘦)


top9:一般是小攻先动真情,next用糖衣炮弹一再轰炸小受(大部分意志不坚定者因此落入虎口,美少年从此沦为sex“宠物”T_T


top10:不知为何,少爷从良率在文中出奇的高——就算不是主角,也会乘年轻貌美金盆洗手





长大后才知道。。。。bl的做做定理

女人可以和男人做


男人可以和男人做

爸爸可以和儿子做

哥哥可以和弟弟做

叔叔可以和侄子做

舅舅可以和外甥做

姐夫可以和弟弟做

老板可以和员工做

老师可以和学生做

老大可以和警察做

犯人可以和犯人做

牛郎可以和牛郎做

皇上可以和宰相做

太子可以和将军做

状元可以和太监做

狐狸可以和道士做

蟒蛇可以和书生做

老虎可以和兔子做

血族可以和食物做

魔王可以和天使做

动物可以和动物做

活人可以和尸体做

鬼魂可以和法师做
不错,不错,看了耽美以后真是什么书都可以接收了:dabin71:
最近的BL文基本上看不到爱了,全是做啊,大多数是一见钟情,再见上床,或者先上床,在认识,爱什么的都是浮云啊,通篇看到的都是欲啊
总结的经典···
跟当年穿越定律快一个档次了~
很经典,很强大,很搞笑的结论。
呵呵,耽美的想象范围超前的广阔,所以才让人喜欢三。。
推荐看看阿堵的《一生孤注掷温柔》~
第一条基本就是一般传统小言的套路。。。

要不就成猥琐男或者凤凰男了。。。还有神马浪漫吖。。。
平生不佩剑,白衣漫处游。
一朝天地改,只身上青丘。
状元可以和太监做

狐狸可以和道士做

蟒蛇可以和书生做

老虎可以和兔子做

血族可以和食物做

魔王可以和天使做

动物可以和动物做

活人可以和尸体做

鬼魂可以和法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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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淡定啊不淡定。。。
看到这个强大的总结就惊了。。。
平生不佩剑,白衣漫处游。
一朝天地改,只身上青丘。
被下面的几个做给雷了~~僵尸和太监 都是我的雷区啊~话说近亲的能接受父子和兄弟~我觉得自己已经很腐了~原来还有更腐的了~不过最雷的还是娘受,看着让人浑身不自在啊。
生冷不计!
活人可以和尸体做......
這也太弓虽大了吧!!!
老虎可以和兔子做
活人可以和尸体做
............................really?!
怪不得现在的耽美小说越来越无聊了,雷同太多…
真是太雷人了,我下次来一定要带避雷针,已经是吐血三升啦,我们可怜的想象力及创造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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