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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在中国的美食历险

最近看了芙霞邓洛普(Fuchsia Dunlop)写的:《Shark’s Fin and Sichuan Pepper: A Sweet-Sour Memoir of Eating in China》 (New York: Norton, 2008), 即《鱼翅和花椒:在中国吃饭的酸甜回忆》。作者是英国人,90年代中期在位于成都的四川大学留学期间,成为全国闻名的四川高级烹饪学院第一名外国学员,现在居住英国伦敦,为当地著名的川菜馆做咨询顾问,也为《美食》等杂志撰稿。

邓洛普此书说的不光是吃,更重要的是她作为一个年轻的英国女性如何逐渐改变了自己在文化方面的看法,慢慢融入中国饮食传统的过程。比方说她在香港吃的第一餐,面对着皮蛋(外国人又叫“千年蛋”)食不下咽。在四川时,因为中国朋友请她吃猪脑,她又经历了一番考验。在中国,除了吃的东西让她心生畏惧,还有就是国人强调“活杀”的“残忍”让她心惊胆战。书中说到有一次一位老太太请她吃兔肉,前一刻还在厨房一角高高兴兴啃着胡萝卜的兔子,下一刻马上当着她的面被打昏,剥皮,拆骨,不消一刻就化作盘中餐。这对于一个习惯购买超市里打理得干干净净,根本看不出来源的鸡腿猪排的西方人,想来是非常骇人听闻的。然而邓洛普毕竟拥有对美食的爱好,她毅然自找上门,骑着自行车穿越成都去四川高级烹饪学院拜师学艺,从此开始了在中國烹飪界的“学徒”生涯。她在成都學刀工,學配製調料,也學怎麼掌握火候。两年后回到英国,她在BBC工作的同时写作出版了一本川菜食谱,在英国名声大震,也为她再次回到中国采访厨师和学习厨艺大开方便之路。以后她又到各地(甘肃,西藏,北京,香港,台湾,新疆,扬州等)调研,写出了更多介绍中国饮食文化的专著和文章,比如她的《革命食谱》就介绍了“毛家菜”之类的湖南特色菜。

作者对中国文化社会当然有她的看法,有时也失之肤浅。但我觉得本书的动人之处,不光是作者对川菜美味的细致体验和描摹,更重要的是她如何通过学习烹饪,学习吃中国菜,逐渐发现和克服自己根深蒂固的文化习惯和偏见。比方说,她虽然自己做菜不放味精,可是也尽力去体会为什么中国人爱放:她的解释是中国人与欧美人对科学的看法不同,比西方人对科学的信赖程度高,另外,中国人也用味精来解决物质匮乏的问题。又比如,她提出西方人要真正学会欣赏中国菜,最关键的是要学会体验中国人对某些口感(texture)的爱好:象海参,鸡爪,鸭脖,鹅肠的滋味。作者用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比方。据她说,要是不能真正享受以上这些中国人心目中的美味,那在中国饮食方面欧美人永远只能是生活在“通商口岸”(treaty ports),而不是真正的内地。有时候,她也哀叹纵然英文词汇量大,却难以找到能和中文相配的对应词,来翻译中国人口中的“酥,脆,嫩,滑,爽,味厚”等种种丰富的口感和微妙的差异。

从最初见皮蛋而退避三舍,到最后一章在英国吃毛虫,从见到烹虾也心惊肉跳到目睹活杀面不改色,作者在饮食习惯和爱好方面真是比有些中国人还中国人了。邓洛普在书中一再强调她力求“破茧”,探索中国文化,不知她最后是否也真从毛虫化为美丽的蝴蝶了?
有些外國人頂多是嚐鮮, 沒有如她這般深入..但也只有深入,才知箇中好滋味..
中国饮食博大精深,一辈子能了解的还是有限的
很有勇气的女人,即使是在中国,也有很多人没办法接受诸如内脏、毛蛋之类的东东的。
老外要想真正了解中国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装吧,吃尸体和吃活物有本质的区别吗?
该作者口味真是广泛,在中国也不是人人都接受猪脑的。
中国饮食文化不过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中国文化我会联想到诗词歌赋
中国饮食博大精深,有时间一定去买本她的书看看
有时间一定去买本她的书看看。
邓洛普小姐真的是很厉害呢,有着很强的适应力啊!不过在英国吃毛虫就让人不能苟同了啊!巨恶心的啊~~~怎么吃得下去啊!囧~~~
那个英国人吃毛虫么?不得不说她真挺强悍,从刚开始在中国吃猪脑都难以接受到回到英国能吃毛虫,真是厉害啊~~!!
在英国吃毛蟲?汗,我佩服她。。。
美食是一種享受,毛蟲。。。
川菜好吃啊,真是懂得享受,不过外国人口味淡,怎么受得住啊
有意思,听佩服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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