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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 清明再话冤死魂

时至清明又该为那些为了修炼而“献身”的弟子们祭奠了。
     修炼者大都是抱着祛病健身、延年益寿的愿望步入法轮功的,然而,修炼的结果却与他们的愿望大相径庭。如辽宁省丹东市的赵希喆生病2016年2月不治死亡;陕西汉中的习练者黎强萍因高血压2016年5月死亡;洋弟子叶甫根尼2016年9月在“法会”现场晕倒,失去意识,最终死亡,“美中法轮大法学会”会长杨森的妻子剧玫2015年因患卵巢癌扩散至肺部而病亡,等等,国内外的 “大法弟子”人数的案例不断增加,近期死亡的案例也不断爆出。
  按说他们有“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处不在”的宇宙主佛李洪志为师父,不该出现任何危险,更不该丧命,可是他们的确死了,这是为什么?他们丧命的债该找谁讨?
  “大法弟子”必须听从“师父”,使弟子丧失辨别能力
  在法轮功群体里,师父的话是至高无上的,并且师父只有一个,那就是李洪志。如,李洪志在《转法轮》中反复强调:“不得管传播法轮大法的学员(弟子)叫做老师、大师等,大法的师父只有一个。进门不分先后都是弟子。”确立了李洪志独一无二的地位,那就是在“法轮功”这个群体里只能听命于他。任何一个修练法轮功的人,李洪志称他们为弟子,只要李洪志说了的话,都得按照李洪志的指示去做。为此,法轮功习练者不敢或者不愿意对师父的话产生任何怀疑,而师父有病不医治的指示或者暗示必定使弟子丧失生命。
  “师父”的“消业治病”,使弟子有病不医
  “师父”李洪志说“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难”(《转法轮》);“我们修炼人一旦身体出现哪个地方不舒服的时候,我告诉过大家,它不是病。可是常人认为的这个病的状态,在和修炼人的身体中消业时所表现出来的状态是一样的”《1997年纽约讲法》);“人有病了当然要吃药啊,人有病了当然要去医院治病啊,人就是这样针对这个问题的,这没有错。可是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够混同于常人了”(《1997年纽约讲法》);“我们修炼的人除了师父给消业以外,自己还得还一部分,所以会有身体不舒服,像有病的感觉,修炼就是从生命的本原上给你清理”(《转法轮》卷二)。
  有了师父的明确告知:修练法轮功的人不会得病,即使身体不舒服那不是常人的病,而是在“消业”,不用医治。所以,“大法弟子”按照师父的话去做,有病不医治,其结果必然是把病拖严重,最后导致死亡。如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胡家庙陕汽社区的李义红自1998年接触法轮功组织以后,沉迷于李洪志“消业”“上层次”等谬论,在患上严重高血压的情况下拒医拒药,2016年6月终因长期不吃药,血压过高,脑出血而死亡,终年60岁。
  “师父”“法身保护”的许诺,必然使弟子不避危险
  李大师自诩为“宇宙主佛”,说是比释迦牟尼还要高很多倍,有“预知未来”、“定物”、“遥视”等功能。并多次许诺大法弟子:“只要坚持修炼,法身就一直保护到你修炼圆满”。在1996年8月3日《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中又明确表示:“当一个修炼的人将要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我的法身给你把这些东西化开,不让出现,也会点化你。……我有无数法身保佑你,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里,我都能保护你”。为此,那些“大法弟子”自以为有师父的“法身”保护,不怕危险,即使遇到危险也以为能靠师父的“法身”化险为夷,为此出现了不搞发生的丧命事件。如2016年11月10日下午,加拿大法轮功练习者瑞陶尔闯入温哥华市一家商店,企图抢夺店内枪械,并刺伤一名店员。逃走时又挟持一名82岁顾客为人质,到场警员与他肉搏,其中一名警员被刺中数刀,伤及其头部。最后警员连开多枪,将歹徒击毙。在被警方击毙前,他还反复高声大喊“法轮大法好”,企图能得到他们师父的保护。
  正是由于法轮功习练者听命于他们的师父,而他们的师父引诱他们有病不医治、有危险也不躲避,才有了法轮功痴迷者死亡案例不断增加的现象。
  冤有头、债有主,事实面前,李洪志正是这些丧失生命者的始作俑者。“大法弟子”丧命的冤债该向他们的师父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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