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这些费用直接就被承办的人或单位当自己福利了,我有个朋友家里老人高寿过百才去世的,去世后接到一个通知让去办什么钱的停发手续,去了才知道,原来8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有百十来块钱的补助,但是他们从来不知道,也没去领过,怎么就要办停发手续了呢?后来,转了几转才知道,是居委会的人冒领了,然后人家还很淡然的说,想着你们家也不缺这几个钱,就留居委会了。--估计是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停办通知才发到家属手中,否则这事儿还真是到死都不知道。--所以,这些承办人哪肯去通知你?说起来这些人收入大约是低的,但隐形的福利真是你想都想不到的。--还有一件家人亲历的,居委会突然通知说参加一个学习班,免费的,还可以去旅游一次。我想怎么会有这种事儿呢?家人去了,果然是学了一天,旅游一天(本地邻市)。我本着特好奇的心,拐弯抹角(因为没人明说)总算搞清了,原来是有政策下岗失业人员有个学习的补助金,名称可能不对但大体意思就是,下岗失业人员有一次机会,选择培训班,报销费用,有的地区是800,有的地区是1500,我们这儿是1500.超过这个数额的自己补足,不足这个数额的就不用交了。帮助再就业的意思。然后,居委会就组织了这次学习,但不明说,这部分钱就归他们了。理由是,让你们玩儿玩儿就很对得起你们了。家人知道后,很是愤恨,因为他不知道是这样的,早知道有这样政策,他就去学开车了,那好歹是个技术啊,也方便再工作,但是因每个人只有一次机会,被居委会这样骗着用掉后,他就没有这项权利了。----所以,有时候不是政策不好,而是下面的经有些歪。就象王安石变法一样,有好的想法,不一定得到好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