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吧,如是整件看起来,这个檀先生也并不完全是做好事,毕竟人是他叫出去的,不能说他没有送回家的义务,法院也没判他负全责啊,只是承担百分之二十.
但,我对这个事情也有看法,我非常讨厌中国的酒文化,一定要喝醉才有诚意似的.多伤身啊.难道不喝酒真就办不了事,谈不了交情吗?我感到非常的不可理解.我不知道朱先生是自己爱喝酒喝醉的还是酒桌上被主人劝醉的,如果是自己喝醉的还可,如果是被劝醉的,檀先生就更有责任和义务送回家了.
但是,有个疑问,既然都通知他老婆送回家了,为什么他老婆会找不到人?而且找不到人就算了?竟然毫不担心醉酒的老公在外边出什么事儿?反正我老公出去喝酒的时候我都是非常不放心的,一晚上会打好几个电话,然后会频繁地到窗前查看有没有到家的.所以,我不太理解他老婆的做法.说句题外话,我对请人喝酒让人喝醉的人是非常痛恨的.因为看到醉酒人的痛苦,我觉得就算他们有酒瘾不知道节制,同桌的人也该提醒注意身体的.当然,事实上不但没有这样的人,还有死命灌人的人,非常可恶.我是非常同意判同桌灌酒的人的罪的.最近,查酒驾很严,还好劝开车的人喝酒的少了,以前明知人家要开车还要狠劝的,我都很想判他们谋杀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