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12月27日消息,台湾嘉义县60岁的侯姓男子,10年前骗读小学的女儿说自己病,要喝“童子尿”,从此性侵、猥亵当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直到大学,共计48次,最后1次今年2月,女儿向大学举发父亲乱伦兽行,嘉义地方法院26日依家暴罪的妨害性自主,判侯男11年徒刑,执行前接受强制治疗。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侯姓男子7月被警方逮捕,警察在查扣证物“补增本草备要”,羁押至今。侯姓男子与妻子育1男1女,子女都读大学。侯妻得知判决,辩护说“我相信丈夫清白”,对女儿指控不表示意见,她说,女儿读大学身心生活都正常。
判决说,侯姓男子利用妻子与幼子外出或在楼下,向女儿诓称有病要喝童子尿治愈,为取信女儿,拿《增补本草备要》书给女儿看,让孝顺女儿误信为真,在仓库或2楼房间猥亵、性侵,平均每周1次。
女儿在升小学六年级时反抗父亲,侯男改以金钱利诱,平均每月1次,每次给1百(新台币,下同)至1千元利诱在家性侵、口交、猥亵共43次。今年2月,读大学的女儿回家,他又要猥亵,女儿挣脱逃离,返校情绪失控,向学校举发父亲兽行,校方报警查获。
侯姓男子矢口否认犯行,辩称是女儿怀疑他在大陆包二奶,不给钱养家,怀恨说谎,但坦承曾有1次用嘴接触女儿阴部喝尿。法官嘱托刑事警察局测谎,及台中荣总嘉义分院精神鉴定,父女身心正常,认具再犯危险性,有强制治疗必要。
中正大学犯罪防治学系主任兼所长郑瑞隆指出,据统计,许多乱伦案例都发生3年半以上才被揭发,被害者不敢揭露,受伤更深。
http://www.huanqiu.com 2011-12-27 09:23 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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