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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李天一先上不构成轮奸”:你信吗?(图)


李双江和儿子李天一合唱


    有消息称: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罪被批捕。李的76人律师团领队、法律大学副校长张爱国教授对媒体表示,李天一因第一个与被害女子发生性关系,不构成轮奸罪,只是以判罚较轻的强奸罪批捕,这是律师团所有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记者连线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山律师,“我国没有轮奸罪,只有强奸罪。两人以上就可构成轮奸,轮奸是强奸的一种。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网友热议的轮奸先后的问题,岳律师表示轮奸没有先后,要看他的主观意识,如果他主观意识上并不知道后面有人要实施强奸,那么就不算轮奸;如果他的主观意识上知道,是故意的,并与他人共同犯罪,先后紧接着对同一女性强行奸淫的行为就是轮奸。而针对谣言中的“76人律师团领队”,岳律师说,理论上只能有两个辩护人,即使有76人也只能是在庭外出谋划策。

  这谣言挑战法律底线啊!关键是,网友竟然都信了!只因为是李天一吗?

哈哈,我就知道这货到最后一点事都没有
闹着这么轰轰烈烈的还能没事  那只能..................
经过这些年来的惊世案例之后,我发现我的语文理解能力是重回幼儿时代了…
无论你显摆什么词汇量,起因和结果在那里,人们有自己的思维
他这次逃过,下次肯定还要犯更大的事,我就不信李双江能永远活着替他儿子擦屁股,除非李双江挂了以后,梦鸽再找个更大能量的……越说越没信心了……
太TM恶心了,就这样的说辞也敢放出来,全国人民都在关注啊,这司法还公不公啊
甭管是不是谣言,判决结果出来就知道强权和公道哪个占了上风
Love all, trust a few, do wrong to none
一女N男,一男N女,N男N女,这种事在各大宾馆几乎是时时刻刻在上演的节目,有啥好说的.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当然,女孩子要告就告呗.
又来新的传言。其实这个文章的意思是,这样的无稽之谈都有人信,是因为李天一名声。楼上的童鞋好像当真了哦。
我要花花...花花...雷空间文(需要文笔好才能看得下)、上帝视角文。
目前在追的文:《带着网咖回1950》、《买活》《时空电商1949》《皖山河1937》
列出各种李可能脱罪的可能性啊,这是谁这么有才,佩服。干脆在网上发贴,要求提供各种脱罪的方法。把这些光明正大的晒出来,看看他们还有什么借口如何?如果这样还让这小子溜了,那大家还是洗洗睡了吧。
这些律师都变成了小丑
还是他们只能请一些小丑当律师
这些新闻刚开始爆出来我就猜到这货会一点事都没有,等过了这个风头,把名字一改照样过日子,这货的爹要是再牛一点这个受害者都成自愿的了。再不就是受害者精神异常……反正就是那么回事。。。
为什么小三都是闺蜜呀,闺蜜躺着也中枪。
太他妈的恶心了, 就一畜生
这是玩笑之言 不必当真 不过和李天一一起犯案的几个二代叫什么 怎么被保护得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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