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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新婚姻法闹的,老婆说不在房产证加上她名字,她就不给我生孩子!

如果没有8月12号我的生活依然平静;如果没有8月12号我的婚姻依然幸福;如果没有8月12号的婚姻法新解释,我婚前买的房子就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可是世界上偏偏有了8月12号,还是个不平凡不淡定的12号。我婚前买的房子一下子从共同财产变成了个人财产,老婆一下从体贴温柔的女子变成了满腹猜忌郁郁寡欢的悍妇。

昨天,老婆低着头小声的莫名其妙地说,女人帮男人生孩子做家务,可惜老公将来要是出轨,女人还得净身出户,倒还不如别生孩子好了。然后抬头看着我,问我说我爱她?爱她就在房证上写上她名字,要不然她就让我对我爸妈说让他们断了孙子孙女的念头吧。看着她的眼睛异常的坚定,我知道,完了,她认真的!我温柔的老婆快要不见了!

假如她真的以孩子要挟我,强迫我在房产证加名的话,我该怎么办?
加上呗。难道你真的要找小三,让你老婆净身出户啊?反正之前不也说那是共同财产么
那就加呗,如果你俩是要过日子的。
其实……加个名字有那么难么……既然过去不在乎房子是共同财产,现在为什么要在乎?
废话嘛不是,加咯!!!
加呗~
不是说父母买的才是个人财产吗?自己买的还是共同财产吧~
无论怎么宣扬男女平等,其实在各种方面女性都是弱势的。婚姻确实需要两人用心经营,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给她个安心也未尝不可,毕竟女人生孩子是很危险的,养育孩子是非常费心劳力的,照顾家庭也付出了很多,而且生完孩子女人身体会有很多自己不想看到的变化。作为男人,你肯定也会有自己的难处,但是为了你爱的和爱你的人,付出你力所能及的物质条件来给她一些安慰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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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之前已经把房子当做共同财产,现在只不过加个名字,还是共同财产,没什么不一样啊~
应该主动加,否则就是有异心,反正前面已经说了是共同财产,而且生了孩子的话,一般情况下不会离婚吧?
当然是加上呗,这样就跟过去一样夫妻共同财产
这新婚姻法就是抑制中国人口太多所显生的~
本帖最后由 可爱小妖精 于 2011-8-27 04:05 编辑

老是说女方,其实看《真相》有个出租车司机,和老婆结婚10年,房子是老婆首付,但是婚后所有还贷、家具装修、全家的生活花销、,包括丈母娘的一些花销都是这个男人挣钱养活的,结果遇到意外,男人需要赔偿别人20多万赔偿,一下子把积蓄赔了个精光,那老婆翻脸不认人,就说房子是她的,把男人赶出去,后来律师好歹帮他要回了一半房权,这要是赶上在12日后遇到这事,那可怜的男人除了净身出户,一点财产都要不回来。
虽说,结婚不是为了算计,应该尽量付出,但是法律不就是为了防备最后的底线吗?一辈子那么长,谁都是抱着美好的愿望结婚的,但是也不敢保证对方或是自己一定就能永远不变心,家庭的付出,房子只是其中一部分,但是其他的花销和产业如车子,家具衣服,甚至为对方父母的医药费健康营养品之类的大大小小花销,都会随着年头儿而贬值,而且无论这方面是夫妻双方的哪一方付出多些,也没有任何一对夫妻会把多年所有花销全部记账保留收据的,结果,一旦出现感情危机,无论对错在哪方,最终受益的都是房子支付首付的一方(因为家庭财产中只有这个升值了)!这样的以维护婚姻和谐公平为起码要求的新婚姻法,能说公平吗?
其实现在没结婚的还好说些,起码有了防备,虽然结婚要更不容易了,但是好歹也有机会多做一些要求了,最惨的是那些已经结婚且结婚多年的,生活中的变数太多了,本来是理所当然的财产突然间变成了与己无关,让这些人连个缓冲的余地都没有,夫妻感情好的还可以商量把财产重新公证,那些夫妻感情已经危机的且一方明显过失的可惨了,你说离不离吧,不离,感情已经没了,离,一方明明无过错,却被法律否决了其他付出(还有砖家冠冕堂皇说独立坚强的人不应该计较什么的,真够了),你说冤不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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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是运气好的,新婚姻法明显对你有利,房子是你首付,现在是老婆和你商量,换了当初是老婆首付,现在你求求老婆试试!!!将心比心,如果你对老婆感情够,法律已经给了你足够的保障,为什么你不给她一个安全保障呢。生孩子的女人,不能工作,压力大,生后身体受损失,老的快,你让她拿什么保证你一辈子对她不离不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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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说得好,一旦换位思考,问题就解决了。据说不用加名,那样契税太高,做公证效果是一样的,只需要几百元就搞定了。
可爱小妖精 ,说的对,女人只求一个安全感,你爱她,答应他又何妨!
加呗,这没啥可纠结的,女人其实很可怜,我妈当年生我的时候疼成那样,我爸在家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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