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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4# 肚子饿了

难道凶手没责任?不管怎样最可恶的还是凶手吧
回复 45# cylt


很多人偏激其实还有一个原因, 孙维的出身好。 不可否认, 在中国只要是红二代富二代就一定会被群起而攻之。 只要与她们有关的就一定有阴谋论(当然, 90%的情况下是事实)。
回复 46# cylt


    我有括弧投毒着碎尸万段呀。。。
本帖最后由 cylt 于 2013-4-22 12:02 编辑

回复 47# 肚子饿了

这话放在现在说可能有点道理,90年代“仇富”这词还没出现呢,当然不排出现在有些人借机泄愤
回复 48# 肚子饿了

嗯,我的意思是主要责任在凶手,次要责任在清华和协和
本帖最后由 肚子饿了 于 2013-4-22 12:09 编辑

回复 50# cylt


朱令的事件是05年左右被翻出来的。 本来只是单纯的说孙维是投毒着。 但是当孙维的家境一被扯出来之后网上便群起而攻之了。

我觉得网友的方向有时很奇怪, 现在这种情况, 要找真凶基本上就是不可能了。 我觉得大家就应该用舆论迫使协和和清华为朱令的生活以及医疗负责。 毕竟朱令的治疗费用不菲。在我看来, 现在找不到真凶, 清华和协和就应该负责,
回复 51# 肚子饿了

的确朱令案件在05年前,只是限于少部分知情人知道。后来有网友skyoneline在天涯发了“天妒红颜”的帖子,才引起关注。
不过后来嫌疑人现身天涯发帖,才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
http://bbs.tianya.cn/post-free-446431-1.shtml

很多人其实是看了她的声明才更加怀疑她的,并不是只是因为她的背景。声明中窃听器的漏洞不说,声明内容关键处也是语焉不详,有些语句让读者觉得很是不舒服,感兴趣的人可以爬楼看看大家的分析。

此外,该声明是在  时间:2005-12-30 22:18:00 点  发出,洋洋洒洒起码有好几千字吧,她的同学 ID太阳正暖 于时间:2005-12-30 22:22:28 发帖起码上千字来声援她,三分钟内就能如此迅速的反应,说明这是一场有组织、事先策划好的行动。加上之后网上流传的由黑客获取的回帖纲要 http://photo.weibo.com/164823786 ... 4?refer=weibofeedv5
以及后来天涯封楼的做法,这才引起那么多人的愤慨。
如果不是凶手的背景,一件简单的学校投毒案会20年不明真凶吗?
鲜花鸡蛋赠送记录

人真的要狠毒成什么样,才能这么害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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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天涯的帖子,真是让人不舒服,一个人的背景要强大到什么地步,在中国让一个简单的案子无法侦破, 黄杨还是幸运的,因为嫌疑人和他一样,是个普通人
鲜花鸡蛋赠送记录

回复 55# whdxwd1

其实我觉得在中国,这样的案件多了去了。

还记得这条新闻吗? "打黑社会易,撼众衙内难!”/当警察“家丁化”:原太原公安局长之子打人后称“老子这是执行家法”!
12月6日,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被停职调查。此前,网曝李亚力之子李正源涉嫌酒驾并殴打交警,而太原市交警支队集体为其作伪证,删除执法记录仪里内容,降低酒精测试含量,变醉驾为酒驾。    
可想而知,当案件侦破过程中一旦遭遇强权干涉,会有多么离奇的结果产生。

而朱令案件,众人如此愤慨、纷纷质疑,无非一是同情受害者遭遇,而是看到案件背后强权出没的影子。
大公网北京5月16日电(记者程姝雯)19年前发生的朱令铊中毒案,像论坛中的帖子,沉寂许久复被顶热。
  最近一次人气高涨是因复旦研究生投毒案发酵,连续20多天占据“热帖榜”,进入本周后才逐渐被其他话题取代。舆论降温,朱令案中各宗疑点是否再度走向沉寂?投毒嫌疑人是否从此“隐身”?铊中毒案是否会因证据灭失成为一桩无法侦破的悬案?
  日前,记者探访朱令住家,朱令父亲吴承之表示:19年来,有关朱令案的每一次舆论关注,都在推动案件进展。此番,他的心愿仅剩“信息公开”、“照料朱令”两桩。
  朱令案发19年3成舆论焦点  
    朱令的家在蒲黄榆附近。
  按照志愿者提供的地址寻上门,不足10平方的小客厅记者坐了一地。
  沙发里的朱令父亲吴承之,身材清瘦,说起19年前焦急抢救女儿的情景,多半时间微闭着眼,脸上表情平静,膝盖上摊着厚厚一叠资料。
  揪心的故事和细节,19年来,每次媒体到访,吴承之都需要细细讲述一遍:女儿21岁铊中毒,至今年40岁重残瘫痪,投毒者仍逍遥法外。回溯19年经历,吴承之说,每一次朱令案成为舆论焦点,案件进展便被推动进展一层;在一遍一遍复述中,他也得以“拾遗补漏”,更接近真相。
  朱令案首受关注,是1995年4月,贝志城发起网络会诊,推动朱令铊中毒确诊。首波关注朱令案的舆论高潮,停留在亲友、校友圈内,却是这样小范围的关注,暴露出投毒和嫌疑人范围。“朱令两次原因不明地腹痛、脱发入院,我们都急着给朱令治病,根本没想过中毒、投毒。”吴承之说,拿到化验单,他们才意识到被投毒可能性非常大,4月28日由朱令舅妈向清华大学报案,并要求系里保卫部门封查宿舍。
  侦查过程峰回路转,吴承之表示,警方曾一度透露“快了、就剩一层窗户纸”,其后又因宿舍失窃证据落失归于沉寂。
  2005年,天涯论坛一篇《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文章,让朱令案再次引发舆论关注。吴承之告诉记者,文章系朱令室友孙维所发,逐条解释回应针对她本人的怀疑,“当时,多方面疑点指向孙维,她几乎是投毒的唯一嫌疑人,警方也曾对孙维进行调查。”聚焦朱令案的不仅有民间舆论,政协委员也两次就朱令案提交提案。
  从吴承之保留的文件中,记者看到一份2007年公安部对十届政协五次会议委员来信的复函,复函对委员就朱令案提案回复:“经工作,排除了朱令令自杀和误食铊盐的可能性,基本确认系人为投毒所致。但由于事发两个月才报案,证据已经灭失,案件终未侦破。鉴于直接证据不足,案件继续侦查难度大……经市公安局将办理情况逐级上报,1998年8月25日,市局文保处结办此案,并妥善答复当事人家属。”吴承之表示,这是他首次获悉“结案”说法。
  朱令案最近一次人气高涨,源自复旦研究生投毒案发酵,19年未破的朱令铊中毒案甚至让民意延展到白宫网签名请愿。吴承之说,19年中,他和朱令母亲一直在为救命治病、案件侦破、信息公开不断奔走。“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我们12日起大早排队,抢到2号申请单,向公安部门申请案件办理信息的公开。”吴承之说,但随后被拒绝。
  倒是在此轮舆论高潮和民意倒逼之下,5月8日,北京市公安部门首次就朱令案发表公开申明称:工作未受任何干扰,受侦办条件限制,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最终无法侦破。这也是吴承之收到的首份“公开信息”。

案件中明显存在领导干预办案  
    朱令案在公众视线中,浮浮沉沉19年,为何依旧引人关注?此次舆论高涨后,朱令案将走向何方?
  关注朱令案多年的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甫向记者分析,因孙维“官二代”、“官三代”的特殊背景,在官民间互信缺失甚至势同水火的当下,朱令案引发的“民间审判”,与其说是同情朱令针对孙维,不如说是公众情绪针对特权阶层强烈不满的集体释放。但19年过去,本案侦办面临越来越大的难度。
  王甫表示,客观来说,就目前朱令律师公布证据来看,还不能说已锁定唯一犯罪嫌疑人。“并无证据能够直接证明谁是唯一的犯罪嫌疑人,所有证据并未形成一个完整、封闭的、在指向某一位嫌疑人的同时排除其他人作案嫌疑的证据链;还不能排除同寝室其他成员有作案的可能性。只是,综合事件发生、演进的起因和过程,结合常理和逻辑,孙维的可能性相比他人更大一些。”
  回顾案件侦查做法,王甫认为,存在明显“领导干涉办案”痕迹。
  “朱令父亲吴承之出示全国政协信访局办公厅的回复函:此案已经于1998年1月根据中央领导批示,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强卫批准结案。这根本就是领导干预办案,是违法的。”王甫表示,就此次北京公安部门的公开答复来看,“证据灭失、无法侦破”的说法与1998年“结案说”也互相矛盾。证据灭失、无法侦破并非撤案法定理由,警方撤案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之一:一是经过侦查排除了人为投毒的可能性;二是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但本案显然不是这两种情况。即便是证据灭失,当时无法侦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新证据有可能出现,而且刑事侦查技术也是不断提高的,这两者都为以后侦破案件提供了可能。
  王甫认为,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刑事案件侦查案卷在法庭公开审理质证之前属国家秘密不能公开。此规定是为了防止过早泄露侦查工作内容致使嫌疑人脱逃或毁灭证据,给侦查工作带来妨害。但北京警方的“结案说”、抑或是“证据灭失说”,都说明案卷中并没有证据能够指向任何嫌疑人,对被害人公布案卷便不会造成嫌疑人脱逃或毁灭证据的结果。
  “所以,打消朱令家人合理怀疑的唯一做法便是向其公布案卷以证明公安机关在侦办本案期间是尽职的。”王甫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刑诉法教授陈卫东,也提出1995年的刑侦手段没有现在先进,建议北京警方考虑在科技手段已经进步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地对朱令案再次进行侦查,寻找有没有新的突破点。

各方冷静下来出现沟通空间  
    19年间,朱令案在舆论场三起三伏。进入本周后,舆论高潮褪下,关注度明显下降。
  新近被授权成为朱令家代理律师的李春光则告诉记者,尽管舆论关注度下降,但朱令案此番并不会不了了之。“朱令案发展到现在,已经跟普通案件不同,不可能不了了之。尤其是在案件是否要继续侦查、朱令身体照料如何承担这两方面,都需要有明确回应。”李春光说。
  5月9日,经朱令父母授权,李春光向北京市公安局寄送《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结办”“朱令令案” 的事实材料依据、规范性文件依据以及相关程序文书资料等信息;对该案中“不予公开的相关涉密材料”的密级及保密期限予以公开。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份申请书于5月15日已被签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而在5月13日,朱令父母授权由谢佑平、李肖霖、张青松、赵军、张颖、张捷、李海霞、张鹏、李春光等十人组成“朱令令案件律师团”,提供案件咨询和服务。
  “朱令案的关注度在下降,事实上,各方面冷静下来并不是坏事,说明开始出现了沟通空间。”李春光告诉记者,很多人认为,朱令案存在“政治红线”,难以推进。律师团目前的思路是,避免案件走向政治化,一切工作都从解决问题出发。
  朱令案历时19年,已经被酝酿成一场公共事件。对该案件的探讨,也逐渐演变成对中国司法进步的演算,朱令悬案是否能够侦破,甚至被赋予了司法公正、程序正义的特殊意义。但事实上,朱令仅仅是一个重残瘫痪病人,她是否扛得起这样深刻的意义,仍有待商榷。分析人士也指出,一旦朱令案演变成为公共话题、被赋予过多的政治意义,反而不利于案件的推进和问题的解决。
  对于朱令案未来的走向,李春光表示,在信息公开方面将继续努力争取;而案件的重启侦查则是必须的,但继续侦查中,案件是否能最后侦破,却很难说。“成立律师团,也就是为了集思广益、争取对案件推进有更大影响。最近我们正在搜集一切相关方面证据,提供给警方。”李春光表示,朱令案中,案件是否继续侦查、朱令身体照料如何承担这两方面问题,都需要取得明确回应。
  在悬案中探寻真相19年的朱令父亲吴承之,则语气平淡地陈述:他的心愿,只剩“信息公开”、“照料朱令”两桩。
  “我和朱令妈妈,只要求、也将继续坚持要求信息公开,只要公开,就会真相大白。”吴承之更相信,投毒者早已被调查,只是仍未伏法,“当然,也有可能公开了也没有真相,那我们也没有怨言。”吴承之表示,朱令铊中毒后,医疗医护费用基本依靠社会救助,如政府能够解决照料朱令问题,两位年过七旬的老人也可放心。
本文链接来自《大公网》http://talk.takungpao.com/q/2013/0516/1614613_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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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件事,方舟子大五毛的身份彻底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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