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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托克維爾与他的《舊制度與大革命》

托克維爾



究竟說了什麼?

原作:思   源
http://www.huanghuagang.org/hhgM ... KeWeiErHadSaid.html
有位叫周舵的,看了托克維爾的《舊制度與大革命》後,寫文章說道:“深感作者的許多深刻見解,對於我們從小被馬克思主義傳統教育所灌輸的定見,簡直就是徹底顛覆性的。例如‘民主與自由是矛盾的,不可兼有’;貴族對於自由做出了決定性貢獻;英國、法國、德國三國貴族制度的差異,是大革命唯獨在法國發生的原因;壞制度最危險的時候,是它開始改革的時候;法國大革命是在繁榮時期爆發的,不是因為民不聊生才革命;文人(文學家)們既不懂政治,又不切實際,卻恰恰是他們煽起並主導了大革命;法國大革命根本沒有必要——它既不是必然要發生的,也沒有導致什麼‘徹底改變’,等等。”

看了這些話,真令我十分驚訝!托克維爾真是這麼說的嗎?這逼得我再次重讀這著作,在我看來,上述周舵所說,有的是信口開河,有的是斷章取義,有的簡直是胡說八道,下文將用托克維爾在這部著作中的文字來說明之。



第一,來看看托克維爾對於法國大革命的評價。
他說:“從來沒有比它更偉大、更源遠流長、更醞釀成熟但更無法預料的歷史事件了。”

在談到18世紀哲學與大革命的關係時,他寫道:“人類生來平等,因此應廢除種姓、階級、職業的一切特權,人民享有主權,社會權力至高無上,統一規章制度……所有這些信條不僅是法國革命的原因,而且簡直可以說就是大革命的內容;它們是大革命最基本的業績,論時間,則是大革命最經久最實在的功績。”

他又寫道:“法國革命在社會與政府問題上始終追溯到更具普遍性的,也可以說更自然的東西,正因如此,法國革命既能為一切人所理解,又能到處為人仿效。”

托克維爾肯定大革命的業績:“的確,它使世界措手不及,然而它僅僅是一件長期工作的完成,是十代人勞作的突然和猛烈的終結。即使它沒有發生,古老的社會建築同樣也會坍塌,這裏早些,那裏晚些;只是它將一塊一塊地塌落,不會在一瞬間崩潰。大革命通過一番痙攣式的痛苦努力,直截了當、大刀闊斧、毫無顧忌地突然間便完成了需要自身一點一滴地、長時間才能成就的事業。這就是大革命的業績。”

托克維爾談到法國大革命對歐洲的巨大影響:“這場革命的效果就是摧毀若干世紀以來絕對統治歐洲大部分人民的、通常被稱為封建制的那些政治制度,代之以更一致、更簡單、以人人地位平等為基礎的社會政治秩序。”

托克維爾讚美大革命的時代:“這就是1789年,無疑它是個無經驗的時代,但它卻襟懷開闊,熱情洋溢,充滿雄勁和宏偉:一個永世難忘的時代,當目睹這個時代的那些人和我們自己消失以後,人類一定會長久地以讚美崇敬的目光仰望這個時代。”

朋友,當重溫這些話語之時,你還會相信託克維爾說過“法國大革命根本沒有必要”嗎?這種說法豈不是胡說八道!

當然,托克維爾也看到了、並指出了大革命中暴露出來的種種缺陷,如血腥的暴力,錯誤思潮,有害傾向,等等。他曾用“最不人道的”、“獨特的殘忍”、“最可怕的混亂”、“危險的”、“奇怪而可怕的”等詞語,來描述大革命中出現的混亂和血腥暴力,但這並不妨礙他讚頌大革命,他之所以要指出這些缺陷,是因為他希望人們將來在實現革命目標的過程中,採用人道的、和平的方式,選擇他認為正確的思想、理論。



第二,來看看托克維爾如何看待革命。

儘管托克維爾的思想感情受到“貴族本能”的局限,但理性及科學態度使他能夠以一種高瞻遠矚的姿態來看待革命,能夠用一種高遠而寬廣的眼界去觀察革命。他不是孤立地、抽象地、就事論事地觀察某一短期的革命事件,他把革命放在歷史長河中去觀察,放在社會現實諸多方面的變化之中去觀察,正因為如此,他在《論美國的民主》中早就說出這樣的話:“一場偉大的民主革命正在我們中間進行。”他看到這場革命早就開始,並延續至今(即他出版這部著作的1856年)已有好多年代,如他所說這是“一件長期工作”,“是十代人勞作”,還會更長。他甚至告訴人們,在法國大革命前,法國就已經有過“革命”了。

他寫道:“在法國還發生了另一場涉及人民社會地位的革命:農民不僅僅不再是農奴,而且已成為土地所有者。”接著寫道:“這些農民,與歐洲其他地方不同,已經擺脫了領主的管轄;這是另一場革命,它與使農民變為土地所有者的那場革命一樣偉大。”

不僅如此,他還寫到:“法國革命爆發之際,這第一場革命已全部完成。“他說的“第一場革命”指的就是“行政上的中央集權制和巴黎的至高無上權力”。他寫道:“舊君主制突然之間猛烈毀滅,很大一部分原因即在於此。”他同時指出:這也是“40年來在我們眼前不斷更迭的所有政府垮臺的重要原因”。

在談到1787年由國王發起的行政革命時,托克維爾寫道:“這場在法國先於政治革命而進行的對一切行政規則和一切行政習慣的突然的大規模革新,是一個偉大民族的歷史上亙古未有的最大的動盪之一。這第一次革命對第二次革命起著異常巨大的影響,使得第二次革命不同於到那時為止世界上發生的所有同類事件,或從那時以來發生的同類事件。”他把“革命”看作為“事件”,又把“事件”稱之為“革命”。

在托克維爾看來,革命就是指社會發生重大變革的事件,如果涉及政治、經濟、文化、思想、道德等等領域的重大變革,那是一場深刻、偉大而長期的革命,就如托克維爾說的“偉大的民主革命”,即“摧毀若干世紀以來絕對統治歐洲大部分人民的、通常被稱為封建制的那些政治制度,代之以更一致、更簡單、以人人地位平等為基礎的社會政治秩序”。這是“一件長期工作”,需要“十代人勞作”,其中會走彎路、會遇到挫折,甚至走回頭路,革命的最終成果是由一次次涉及不同範圍的革命相繼促成的結果,而1789年爆發的革命,則給予舊制度“突然和猛烈”的一擊。

只有那些目光短淺而狹窄的人,才會割裂歷史進程,把革命僅僅看作為短時間內驟然發生的、孤立的事件,甚至用“繁榮時期”、“不是民不聊生”、“改革導致革命”等等不倫不類的說法去解釋革命。

托克維爾所說的“一場偉大的民主革命”,在中國早在一百年前就開始了,其間在中國的大地上發生過一次又一次的革命,“改革開放”也未嘗不是一次革命,如今要推動的“政治改革”又何嘗不是一次革命,它正是“改革開放”那次革命的繼續。這曾經的一次次革命,會產生正面或負面的結果,會提供經驗或教訓,會讓中國人民逐漸成熟起來,最終達成“偉大的民主革命”的目的,實現如托克維爾所說的“在自由中平等地生活”的理想。

的確,革命,會產生正面或負面的結果,會提供經驗或教訓,這是很自然的。既然是社會的重大變革,當然會有各種勢力、各種思潮參與其中,而且都想按自己的意志掌控變革的方向。正因為如此,托克維爾一方面認定“偉大的民主革命”是“天意使然”,一方面認真地總結經驗教訓,指出大革命的缺陷及其產生缺陷的原因,為革命的最終成果早日實現做出他的努力。這就是托克維爾對待革命的態度,可是有些人卻要借托克維爾之口,揚言遠離革命,拋棄革命,甚至把革命“妖魔化”,這是一種不老實的做派。



第三,托克維爾如何評析導致大革命之缺陷的原因。

這裏不談論大革命的原因,而是談論“導致大革命之缺陷”的原因。托克維爾指出法國大革命的缺陷之一,就是極大的混亂和過度的暴力,他甚至用“最不人道的”、“獨特的殘忍”、“最可怕的混亂”、“危險的”、“奇怪而可怕的”等詞語來加以描述。那麼,這是怎麼造成的?原因很多,但托克維爾談得最多的是關於“政治自由”。

托克維爾在書中花費了大量筆墨來論證大革命以前就存在“中央集權制”,並一再強調這“對於法國革命及其後果產生了多麼巨大的影響”。而中央集權制最主要的特徵之一,就是毀滅政治自由,它剝奪各階層民眾的政治自由,它摧毀“三級會議”的政治自由,它削除地方自治的政治自由。

托克維爾為《第二編第十章》所設的標題是“政治自由的毀滅與各階級的分離如何導致了幾乎所有使舊制度滅亡的弊病”,一開頭即寫道:“我剛描述了在所有侵蝕舊制度機體、迫使舊制度滅亡的弊病中最致命的弊病。現在我要再探討一下如此危險、如此奇怪的疾病的根源”,這“所有弊病”的根源是什麼?托克維爾接著指出,那就是:“完全喪失了政治自由和由此派生而出的地方獨立”。

托克維爾所說的政治自由,指的就是人民的言論、辦報、結社、組織政黨等權利,議會的政治權利,地方自治的權利等等。對此,他有大量的描述,下面僅摘錄其中一部分:“既無政治議會,又無報紙,大臣及其官署的任意胡為、專橫跋扈和變化無常均不受限制”,“想不靠政府幫助便自行成立的最小的獨立團體也使它(政府)畏懼;最小的自由結社,不論目標如何,均使政府不快;它只讓那些由它一手組成並由它主持的社團存在”,“(政府)不願讓公民以任何方式干預對他們自身事務的考察;它寧願貧乏,也不要競爭。”,“ 中央政權已成為社會機器的唯一動力,成為公共生活所必須的唯一代理人”,“三級會議越來越少召開甚或停止,普遍自由權利最後死亡,地方自由隨之毀滅”。

那麼,國王與政府為什麼要毀滅政治自由?托克維爾說:“這是獨夫政體的必然後果”。他寫道:“國王便可以不經國民合作便確定普遍稅則,而貴族只要自己享有免稅權,就卑鄙地聽憑國王向第三等級徵稅;從那一天起便種下了幾乎全部弊病與禍害的根苗,它們折磨舊制度後期的生命並使它驟然死亡”,“正是這種阻止國民索還自由、只向國民索錢的願望不斷地促使各階級彼此分離,使它們在共同的反抗中最終既不能彼此接近,也不能取得一致,以至政府在每個時期要對付的只不過是單槍匹馬的寥寥數人”,“幾乎一切罪惡,幾乎一切錯誤,幾乎一切致命的偏見,其產生、持續、發展,實際上均當歸咎于我們大多數國王一貫採取的分而治之的手法”,“階級分裂是舊王國的罪惡,並且後來成了它的托辭……必須有一位主宰介入。”托克維爾的論述一針見血,毀滅政治自由,割斷各階級相互聯繫的通道,根除民間形成政治力量的可能性,分而治之,主宰一切,這就是專制統治者的一貫手法。

政治自由被毀滅,既是“所有弊病”的根源,也是大革命中產生“可怕的混亂”的主要原因。托克維爾寫道:“法國是很久很久以來政治生活完全消失的歐洲國家之一,在法國,個人完全喪失了處理事務的能力、審時度勢的習慣和人民運動的經驗,而且幾乎喪失了人民這一概念,因此,很容易想像全體法國人怎麼會一下子就落入一場他們根本看不見的可怕的革命”。是啊,政治自由的毀滅使得法國人“幾乎喪失了人民這一概念”,托克維爾此話說得多麼深刻!人民已經沒有權利,人民已經沒有聲音,人民已經沒有力量,人民已經無人關心,沒有政治家去發動人民,沒有政黨去組織人民,沒有輿論陣地去引導人民,沒有政治活動讓人民去實踐,但是一旦人民的不滿積聚成為無法抑制的憤怒,一經點燃就驟然爆發,必然引來普遍的混亂。

托克維爾繼續寫道:“由於不再存在自由制度,因而不再存在政治階級,不再存在活躍的政治團體,不再存在有組織、有領導的政黨,由於沒有所有這些正規的力量,當公眾輿論復活時,它的領導便單獨落在哲學家手中”,“政治生活被強烈地推入文學之中,作家控制了輿論的領導,一時間佔據了在自由國家裏通常由政黨領袖佔有的位置”,而這些作家“他們的生活遠遠脫離實際,沒有任何經歷使他們天性中的熱忱有所節制;沒有任何事物預先警告他們,現存事實會給哪怕最急需的改革帶來何種障礙;對於必然伴隨著最必要的革命而來的那些危險,他們連想都沒想過。他們對此毫無預感;由於根本沒有政治自由,他們不僅對政界知之甚少,而且視而不見”,“作家們不僅向進行這場革命的人民提供了思想,還把自己的情緒氣質賦予人民”,“以至當國民終於行動起來時,全部文學習慣都被搬到政治中去”,“這是何等駭人的景象!因為在作家身上引為美德的東西,在政治家身上有時卻是罪惡”。

革命是指社會發生重大變革的事件,社會的變革是無可避免的,歷史充滿著一次又一次的變革,但是,近代世界各國社會變革的歷史也告訴人們,革命無可避免,極度的混亂和暴力卻是可以避免的,至少是在程度上可以減輕。托克維爾的這部著作,十分醒目地告誡人們,避免混亂和暴力的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實現政治自由,就是讓人民擁有言論、出版、結社、選舉投票等自由權利,讓人民自由地參與公共生活和政治活動,讓人民學習有關政治活動的知識,讓人民懂得、理解政治活動的規則;這個“人民”包括各階層的人群,包括精英、中層及低層的人群,包括贊成各種思想和理論的人群,讓所有的人群都樹立起“人民的概念”,讓所有的人群都懂得如何組織起來,懂得如何才能共處一體;實際上,這就是民主化的進程,只有民主化才能有效地避免混亂和暴力。有人說“一搞民主就會亂”,這說明他根本不懂什麼是民主,或者他根本就仇視民主。有人在“精英”與“大眾”之間劃出一條界線(即所謂“精英民主”和“大眾民主”),或者在“黨內”與“人民”之間劃出界線(即所謂“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這些想法和做法都只能割裂人群,把政治自由限制在少部分人的範圍,使政治自由成為少部分人的特權,剝奪其他人群的政治自由,終將種下混亂和暴力的種子!



第四,托克維爾評論大革命中的“破壞性理論”。

托克維爾認為,大革命時代活躍在法國的一些有害思想和理論,也是導致大革命之缺陷的重要原因,其後果,還一直延伸到60年後。

托克維爾評論的主要是經濟學派:“嚴格意義上的政治自由,他們卻絲毫未加考慮,甚至當政治自由在他們的想像中偶而出現時,他們第一個反應是予以排斥。大多數人一開始就極力反對設立起議會,反對地方附屬政權,總之,反對不同時期在所有自由民族中建立的旨在維持中央權力平衡的平衡力量。”

他寫道:“按照經濟學派的觀點,國家不僅要號令國民,而且要以某種方式培育國民:國家應依照某種預先樹立的楷模來培養公民精神;國家的義務是用某些它認為必要的思想充實公民的頭腦,向公民心中灌輸某些它認為必需的情感。實際上,對它的權利沒有限制,對它的所作所為也沒有界限;它不僅使人們改邪歸正,而且使他們徹底轉變;也許只有國家才能將人培養成另一種人!‘國家隨心所欲造就人們’,博多說道。這話概括了他們的全部理論。”

托克維爾把這種理論要創設的制度,稱之為一種“名為民主專制制度的特殊專制形式”,其主要的特徵如下:“人民由彼此幾乎相同、完全平等的個人組成;這個混雜的群體被公認為唯一合法主宰(即盧梭所謂“人民是主權者” ——筆者),但卻被完全剝奪了親自領導甚至監督其政府的一切權力。在它頭上有個獨一無二的代理人”,“必須使每個人的權利服從於全體意志”(即盧梭所謂“公意”——筆者),“財產公有制、勞動權利、絕對平等、一切事物的劃一、一切個人活動的刻板安排、一切由上級規定的專制制度和公民個性完全併入社會整體”(這不正是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所提出的論點和創設的政治體制嗎!——筆者)。托克維爾不無幽默地說道:“他們在四周找不到任何與這種理想相符的東西,便到亞洲的深處去尋找,……對中國倍加讚揚。”

托克維爾指出,經濟學派“竭力主張通過絕對無限的國家權力來改革,把這種思想灌輸給民眾”,他們“將政治自由引入與之格格不入或截然對立的制度和思想(人們對這些制度和思想已經習慣或早已培養愛好),這個意圖60年來產生了多少次自由政府的徒然嘗試,隨後導致了危害極大的革命。”經濟學派要做的事,就是把政治自由禁錮在“名為民主專制制度的特殊專制形式”之下,這跟專制君主的做法如出一轍,導致什麼結果?多次嘗試,除了混亂和暴力,還是“徒然”。而經濟學派的思潮一直延伸到60年後,托克維爾寫道:“我們今天稱之為社會主義的那些破壞性理論與最早期的經濟學派屬同一時代。中央集權制與社會主義的確是同一土壤的產物;他們二者之間的相對關係是栽培的果實與野生幼樹的關係。”

托克維爾早就在“論美國的民主”中指出,法國大革命中存在著兩種完全相反的趨向:“民主的自由”和“民主的暴政”,正是像經濟學派這類思潮,把革命引向暴政,60年來在法國一直沒有解決好這個問題。而在美國考察以後,托克維爾肯定地說:“美國的民主”成功地克服了“民主的暴政”,實現了“民主的自由”。不過,或許是托克維爾自身“貴族本能”的局限因而論述得不夠清楚(他自己說傾向民主但不熱愛民主),或許是後人的誤解,以致“民主的暴政”這一提法,被很多學者說成另一種說法:“民主導致專制”,“民主導致暴政”,“這是民主的固有缺陷”等等。這是不應有的誤解,生活在21世紀、經理過二十世紀的現代學者,應該懂得,托克維爾說的“民主的自由”指的是真實的民主;他說的“民主的暴政”指的是“名為民主專制制度的特殊專制形式”,請注意,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專制,是一種“偽民主真專制”;二者是完全相反的政治理論、完全相反的政治體制,根本不可混為一談;導致專制和暴政的不是民主而是偽民主真專制,把二者混淆起來,不分青紅皂白、籠而統之地說“民主導致專制”,將給中國的民主化進程帶來混亂。



第五,托克維爾如何談論自由與平等。

關於“自由與平等的關係”或“自由與民主的關係”,這是一個重大課題,要專門寫文章加以論述,這裏不過是要澄清一個問題。很多學者及很多文章都強調托克維爾持有這樣的觀點:“自由與平等是相互矛盾、相互衝突的”,或者如周舵所寫:“民主與自由是矛盾的,不可兼有”,真是這樣嗎?這問題需要澄清。
如上所說,托克維爾曾經肯定:“美國的民主”成功地克服了“民主的暴政”,實現了“民主的自由”,這就是肯定了民主與自由是不相矛盾的,是可以兼有的。當然,托克維指的是像美國實現的“民主”,而不是“名為民主專制制度的特殊專制形式”。  

在《舊制度與大革命》的最後一章,托克維爾寫下了如下文字:“當目睹這個時代的那些人和我們自己消失以後,人類一定會長久地以讚美崇敬的目光仰望這個時代。那時,法國人對他們的事業和他們自身感到自豪,相信他們能在自由中平等地生活。在民主制度中,他們便處處設立了自由制度。他們不僅粉碎了將人們分割為種姓、行會、階級、使他們的權利比他們的地位更加不平等的那種陳腐立法,而且一舉打碎了那些由王權制定的其他較新的法律,因為它們剝奪了民族自身享受的自由,並在每個法國人身旁設立政府,充當他們的導師、監護人,必要時還充當壓迫者。中央集權制和專制政府一起垮臺了。”

這番話,道出了托克維爾心中的政治理想,勾畫出托克維爾設想的“偉大的民主革命”要建立的社會圖景,其中有兩句話必須強調:一句是:“在自由中平等地生活”,這表明,在托克維爾的內心深處,認為自由與平等是可以一致的,是應該一致的,是必須一致的。另一句是“在民主制度中,他們便處處設立了自由制度”,在這裏,托克維爾非常明確地指出:“民主制度中”可以存在“自由制度”,民主與自由可以並存,怎麼有人偏偏要說成是“不可兼有”呢?  

關於什麼是平等,什麼是自由,自由與平等是什麼關係,民主政體與平等自由的關係,等等這類問題,容後再議。

最後,還得提一提托克維爾在《回憶錄》中那段表白:“在思想上我傾向民主制度,但由於本能,我卻是一個貴族——這就是說,我蔑視和懼怕群眾。自由、法制、尊重權利,對這些我極端熱愛——但我並不熱愛民主。……我無比崇尚的是自由,這便是真相。”由此看出他內心的矛盾,也從中看到了他的一個不小的弱點,即“蔑視和懼怕群眾”。正像他自己所說,這是出於“貴族的本能”,拿現代的術語來說,即“精英的本能”。如今中國的精英中,有很多人顯示出這一嚴重的弱點,即“蔑視和懼怕群眾”。可是應該對這些人提醒的是,精英如果不努力爭取大眾的支持,那麼在政治鬥爭中,最後將無立足之地。一切社會性的競爭,特別是政治競爭,歸根到底是“爭取人的支持”的競爭。人,一群人,人民,就是力量的源泉。你想參與競爭嗎?你想在競爭中取勝嗎?你就得努力爭取儘量多的民眾的支持!你可以宣稱“不要相信群眾”,或者竭力反對“發動群眾”,但必定有人千方百計地去爭取並得到更多民眾的支持,到那時,你後悔就來不及了!你只能退出競爭,只能退出歷史舞臺。

托克維爾儘管在感情上蔑視和懼怕群眾,但在理性上卻看到了群眾的作用,他這樣寫道:“不能認為法國革命所採取的手段是史無前例的,它所宣傳的一切思想都是完全新穎的。在各個世紀,甚至在中世紀興盛時期,都有這樣的鼓動宣傳者,他們為了改變具體的習俗而援用人類社會的普遍法則,並以人類的天賦權利反對本國的政體。但是,所有這些嘗試都失敗了,18世紀燎原於歐洲的同一火炬,在15世紀就輕易地被撲滅了。要想使這種學說產生革命,人們的地位、習俗、風尚必須已經發生某些變化,為學說的深入人心作好精神準備。在某些時代,人和人之間如此迥異,以至普遍適用的法則對於他們竟成了無法理解的思想。在另一些時代裏,只要將某一法則的朦朧輪廓遠遠地向人們展示,他們便能立即辯認並趨之若鶩。”這番話說得多精采!如今這個時代,社會的發展已經為“人類社會普遍法則”的“深入人心做好精神準備”,只要將其“朦朧輪廓遠遠地向人們展示,他們便能立即辯認並趨之若鶩”,希望中國有良知的精英們,努力爭取更多民眾的支持,跟他們一起奮鬥,讓平等自由的理想早日實現,讓“在自由中平等地生活”的圖景早日成為現實。                               (網文選載)
"在某些時代,人和人之間如此迥異,以至普遍適用的法則對於他們竟成了無法理解的思想。在另一些時代裏,只要將某一法則的朦朧輪廓遠遠地向人們展示,他們便能立即辯認並趨之若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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