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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从一个人道主义出发的问题。毕竟狗在人类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于其他牲畜飞禽。它更多的是我们的朋友。如果连人类连我们的朋友都可以吃,那么还有什么善与不善可言呢?俗话说走狗烹,这就是一个以小见大的问题。一个人你连狗都吃,那么其他品质就有待商榷了。
如果说非要以弱肉强食这种野兽定律来套用的话。那么人类这种更多以兴趣来进行杀戮的物种,真的是完全应该被灭种的。
我希望取缔狗肉节。
噗哩
还有那个拿猫咪做头像的姑娘,你拿猫做头像,说明还是很喜欢猫的吧当然也有可能你单纯觉得布偶猫很漂亮。假设你喜欢猫,你认为吃猫对吗?

以我个人观点,吃猫,吃狗,吃兔子,鹿等等一系列动物都像吃人类婴儿和胎盘一样,野蛮恶心。
其实要说婴儿餐,人家是人父母自愿流的。还比吃狗好些呢。
噗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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