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见《“文化大革命”十年史》1986年9月“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
提起三十几年前大辛庄“黑五类”的遭遇,韩夫人还记忆犹新。她说,当时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用棍棒打的、有用铡刀铡的、有用绳子勒的,对婴幼儿更残忍,踩住一条腿,劈另一条腿,硬是把人撕成两半儿。
屠杀行动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各处方法都相似。先把要杀的人集中关起来,再一个个叫出去,出去一个杀一个,而被关的人并不知情,直到杀光为止。有的大队干得很隐秘,行凶的都是那些积极分子,第二天早上出工,许多社员发现来干活的人突然少了,才知道一夜间死了那么多人。
中心大队的贫协主席,一人用铡刀铡了十六个人,自己也紧张得瘫倒了。铡死的人都塞进一口深井里,直到井快塞满了。黎明大队把杀死的人埋在村北的一片苇塘里。后来,干脆把活人就往苇塘拖,用绳子套在脖子上,连拖带勒,到了苇塘人也就断气了。靠近公社的大队,好几个都把“黑五类”杀绝了。
我问,那口井还在吗?她说,没有多少天,井里往外泛着白沫和恶臭,村里人把一部分尸体捞出来,埋在了苇塘,然后把井填了。
“到了‘文革’,一个劲儿地宣传‘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毛泽东语录)。至于怎么打,各人的理解就不一样了。批斗也是‘打’,拳打脚踢也是‘打’,把人打死也是‘打’。反正上级有了命令,谁也不敢不执行。”老韩不怎么多说残酷的暴行,不久我就明白了他的苦衷。原来他的姑姑一家五口,也是惨死在那天晚上。
北臧公社位于大兴县的西部,那里的屠杀行动要早于大辛庄,从66年8月27日就开始了。有三个大队杀人,它们分别是:新立村死53人,马村死34人,六合庄死11人,共计98人。98年出版的《那个年代中的我们》(远方出版社)一书,有一篇张连和先生的文章《五进马村劝停杀》(全文附后),描写了他亲眼见到的杀人现场:
刑场设在大街西头路北的一家院子里,有正房5间、东厢房三间。我们排队进院时,看见活人被捆绑跪着,死人横躺竖卧,鲜血染地,惨不忍睹。有两辆小推车往院外运尸体(据说把打死的人埋在村西永定河大堤)。审问者个个横眉冷对,耀武扬威,个个手持木棒、铁棍和钉着钉子的三角皮带,他们高声逼迫被审者交出“枪支”、“地契”、“变天帐”;只要说没有或者不吱声,凶器就会伴随着呵斥声雨点般打下去。被打死的,等车外运,没被打死的,倒地呻吟。我看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儿,长得非常漂亮,被反绑双手跪在70多岁的奶奶身边儿,非常害怕地看着持棍者,生怕灾难落在自己身上。只见一个持铁棍的年轻男子来到小孩儿身边厉声问:“快说,你们家的变天帐藏在哪儿了?”小孩儿哆里哆嗦地说:“不……知道!”“我叫你不知道!”那人说着扬起铁棍向小孩儿砸去,正砸在背后的手上,只听“扑”的一声,小孩儿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立刻断裂,鲜血如同水壶往外斟水一样,哗哗地往地上流……接着又逼他奶奶交代……两个民兵似的人物把一名中年妇女拉进刑场院内,一脚把她踢跪在地上,这时,来了一个手持剪子的年轻妇女,把这位中年妇女的头发剪掉,接着审,她不言语,被两皮带打躺在地……两个人抬起一个被打死的人装在小推车上,还没推出院门又活了,一挣扎掉在地上,一个人上去狠拍两铁锹,又装在车上运走了……他们要一位30多岁的小伙子交出“准备反攻倒算”的枪支,因受刑不过说在家中东屋顶棚内。于是,派出两个人随他回家抄取。到家后一找,顶棚里没有,又指挖房山、影壁、院墙,均未找到。小伙子又被打,他又说在自家坟地内。于是,又带他去坟地,当他们走到街上一个水井旁时,小伙子冷不防一窜跳入井内。他们说小伙子是自绝于人民,也不管他死活,用绳子拴牢大四齿续到井里往外捞…………他们在村内东、南、西、北四方设四个监狱,分男老、男壮、妇女、儿童四监,另设一个刑场,随捉随人,随提随审,随杀随埋,真乃一条龙行事。他们从8月27日夜陆续将“坏人”入狱至9月3日,长达一周的时间,虽然每天都送点儿吃的,但也食不饱肚。在放人的这天,我们来到监禁儿童的地方,有人将生秋茄包子放在孩子们的面前时,个个争抢食之,狼吞虎咽,那情景令人落泪。
2000年3月20日,我见到了张连和先生,表达了我对他当年冒死救出马村的108人的敬意。1966年9月1日,县委书记王振元带领张连和等十余人,到马村劝阻杀人。杀红了眼的民兵们“手持木棒、铁棍,有的还手持铁锹、刀子”对来人“如临大敌,不准前进一步,否则后果自负。原来,马村的杀人干部事先在村子四周设立三道防线,不准出入。”王振元他们硬冲了三次,才被允许排队进入杀人现场。
又与大队书记李恩元谈判,从下午直到半夜,才说服了他们停止杀人。李恩元们反复强调的就是:“不叫杀了,他们反过手来杀我们贫下中农怎么办?”和“要求杀绝,不留后患”。
事隔三十多年,张先生想起当年的行动还有些后怕。那个年代,想给谁扣个“帽子”非常容易,向着“阶级敌人”说话,起码算得上“阶级立场”有问题。这种不明不白就送了命的人多的是。和他一起去劝停杀的人中,有的被吓得几乎坚持不住,可见当时的恐怖场面。
我很关心他在文章中写的那个漂亮的小孩和跳井的青年的命运,他难过地说:“都死了。小孩失血过多,不久就死了。那个青年被从井里勾出来,身上扎得乱七八糟,弄到地面,又挨了一阵铁锹、棍棒的毒打,不被淹死也被打死了。”他形容李恩和的外貌,正是我在狱中所见到的“屠户”,据他说关押不长时间就被释放回家。
我又问到县委书记王振元的下落,他说,67年被揪回浙江省乐清县被批斗,从此再也没有消息。张连和曾三次用公函找当地组织部查问,均未得到回音。为了了解北臧公社的情况,我又拜访了“文革”时在大兴县文化馆工作的王哲仁先生,他曾经对北臧公社的屠杀事件做过细致地调查,而且他本人就是北臧村人。
王先生在49年以前就为共产党做事,解放后是北臧村第一届团支部书记、付村长,王夫人是第一届村妇联主任。49至63年间,给老王定为中农,到了63年以后,由于强调了阶级斗争,把他的成分改为地主,为此险些要了他一家人的命。幸好北臧村没有杀人,否则绝对逃脱不了厄运。
提起那段痛心的日子,老王马上想到了54年和他一起学舞蹈的学员。当时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年。一个家在大辛庄的东安村叫方俊杰,一个家在大辛庄的昕生叫谭润方,死得都非常惨,据说谭润方的女儿也被铡死了。老王至今都十分惋惜。
同样让他们夫妇伤心的是,王夫人表姐一家有四口人住在北臧公社的新立村,也都死于非命。王夫人的表姐夫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处死,从此这一家人就成了异类。幸好两个成年的儿女进城参加了工作,村里的人去工作单位要他们回来,单位没放,总算躲过了这个劫难,可是家里的寡母和弟弟妹妹却没有躲过去。他们上中学的妹妹,就是在放学的路上被活活打死的。
直到今天,王夫人那位幸存的外甥女,还没有从当年的阴影里摆脱出来。55岁了,还过着单身的生活。她想起亲人的遭遇,就失去了生活的热情,自然对家庭也没有了兴趣。
老王的大儿子,亲眼见到了新立村的杀人。66年8月27日那天,他们一帮学生游斗北臧中学校长马泽林,走到了新立村。村干部把村里的“黑五类”们也押来陪斗,让“黑五类”们跪在玻璃碴上,直到碎玻璃都扎进了膝盖。一群打手觉得还不解气,又用棍棒没死没活地朝“黑五类”的头上、脸上乱打。
学生们看出来打手露出的杀气,吓得急忙把校长团团围住保护起来。他们虽然游斗校长,并没有想要他的命。“黑五类”们满头满脸的鲜血,更激起了打手们的兽性,他们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黑五类”们连大人带小孩儿全都活活打死了。
行凶的动机,不少都出于个人的恩怨,甚至是为了个人的一点儿私利。有一户姓陈的户主当过伪军,论成分,他家还应该算是贫农。杀不杀这一家,村干部很有争论。陈家的两个儿子跪下央求说:“别杀我们,我们不为父亲报仇。”一个姓田的不由分说,用杀猪的通条扎死了这一家人,原来他欠了这家的钱,为的是能不还。也有的人借过“五类分子”的东西,急于杀人赖帐。更有甚者,霸占“黑五类”妇女,美其名“给你换换成分”。
行凶的人心态也各不相同。在新立村,有个赶车的把势,在装运尸首的时候,发现一个三岁的女孩儿还有一口气,他看她可怜,为了救她,把她藏在车辕底下。不料在车子的颠簸中,女孩儿苏醒过来,被别的打手发现,过去就把她劈成了两半儿。车把势终于忍无可忍,扔下鞭子不再干了。
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些甚至是打手们精心的策划。比如一帮打手守在被害人的屋门口,把被害人叫出来。被害人刚一出屋,他们就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迅速套在他的脖子上,两边使劲勒,让他出不了声音就被勒死,然后好接着叫他家的别人。也有的事先在被害人屋门口拉好了电线,人一出来上去就电,为的也是不让他出声,好顺利地杀害他的全家。
最残酷的莫过于对待老人和小孩儿,因为他们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凶手毫无顾虑,可以为所欲为。受难者只能眼睁睁地走向死亡。在马村,有一对被活埋的祖孙二人,当凶手们向他们身上扬土时,抱在怀中的小孩儿说:“奶奶,迷眼。”老人无奈地说:“一会儿就不迷了。”
五、结束语
事情虽然过去三十多年了,每当回忆起这些曾经发生在身边的丑闻,总是难以克制愤恨、悲凉的心情。所以愤恨,是因为凶手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他们给全体民族带来耻辱。而且,至今他们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悲凉,是因为人的生命竟会这样轻易地被剥夺,谁能保证,下一个不会是自己?而且,至今没有一个当年的凶手出来道歉或者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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