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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人生]
幼园小开资助8岁女 「长大后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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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go01234567
时间:
2014-4-24 04:12
标题:
幼园小开资助8岁女 「长大后嫁我」
幼园小开资助8岁女 「长大后嫁我」
台北市某幼儿园小开,十一年前爱上小他廿四岁的八岁女童,后来与女童母亲陈姓妇人约定,只要女童长大后嫁给他,可代为支付学杂费与生活费;前年,小开发现女童已出嫁还生了小孩,控告对方母女诈欺。
台北地检署认为,小开自愿借款或代付学杂费,非陷于错误而交付,母女不构成诈欺,处分不起诉。
检方指出,男女婚姻关系是以感情为基础,并非金钱买卖而成交,父母在法律上也无支配未成年子女婚约权,任何人均享有自由恋爱权力;幼儿园小开卅二岁时即与女方家长谈论当时只有八岁女童的婚约,并以金钱资助母女「买婚」,形同变相买卖未成年子女,违反公序良俗,纵使缔约也无效。
据调查,二○○三年间陈妇的儿子是这家幼儿园学生,小开退伍后在幼儿园任职,陈妇经常带着当时八岁女儿去幼儿园接儿子,结识小开。小开对陈妇的女儿很有好感,二○○六年与陈妇立约,要陈妇保证小女生成年后会嫁给他当妻子。
小开自此不时资助陈妇女儿学杂费,甚至代购日常用品与衣服;二○一一至二○一二年间,陈妇还向他借款四次,每次数千至数万元不等,迄今尚未返还。
二○一二年七月,小开透过脸书发现陈妇女儿已婚,还生了一个小孩,认为遭到诈骗而提告,但检方处分不起诉。小开的家属对于陈妇母女获不起诉感到惊讶,声称对方迄今没还款,人也不知去向,明显是诈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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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tgentalman
时间:
2014-4-24 04:17
都有facebook,那应该能找出这对母女在哪吧
而且这位男士可以直接联系那个女儿,让她还钱吧
女儿其实并不一定知情
真是什么样的妈妈都有啊
作者:
楊樂多
时间:
2014-4-24 04:33
吃飯的時間看到檢察官罵小開的那段話,忍不住笑了出來
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4-4-24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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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4-4-24 04:44
所以国内的那个帖子,我觉得很惊讶, 那个,可以要求还钱,但协议婚姻,是无效的
作者:
zhoujin
时间:
2014-4-24 04:48
小开真的很傻很天真啊
作者:
莎草
时间:
2014-4-24 04:57
这小开真2,长大后嫁给我,太天真了。
作者:
ddyujie
时间:
2014-4-24 05:42
他是怎么看上8岁女童的
作者:
昕雨
时间:
2014-4-24 05:46
這是一種怎麼樣的精神.....
作者:
yunlezhuren
时间:
2014-4-24 07:13
唉 这小开真是适合当言情小说的猪人公啊 现实还是很有骨感美滴
作者:
originalodin
时间:
2014-4-24 07:56
32vs8……太重口了吧= =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4-4-24 08:11
32岁爱上8岁的小女孩。。。还要等十几年,你都40几了。。
作者:
tanfang226
时间:
2014-4-24 08:18
2003年是8岁,那么到2012年应该是17岁吧?17岁就已经嫁人并且连孩子都生了?OMG……
2006才立约的,幼儿园小开卅二岁时即与女方家长谈论当时只有八岁女童的婚约,那这句不成立,06的时候女孩已经11岁了,小开32岁的年龄是指03的还是06年?
无论是28还是32岁,能看上个8岁的小女孩,这是恋童癖呢还是恋童癖呢还是恋童癖?
作者:
长生
时间:
2014-4-24 08:18
挺长情的小开呀,可惜结局。
作者:
freebird007
时间:
2014-4-24 10:10
法官应该判还钱的,因为不光是他自愿出的学杂费,还有“借款”啊。
作者:
guo455
时间:
2014-4-24 11:15
BT萝莉控的下场啊哈哈哈!
作者:
emily810614
时间:
2014-4-24 11:42
男的其實也有點可憐(傻傻
小女生雖然一直解釋她根本不知道協議婚約這回事,以及她沒有主動跟他要過東西,但也沒否認有和他借錢這回事。雖然男的傻傻真以為婚約有效,但女方心裡有數,跟人借錢,就應該要還人錢才對。
真的禽獸ㄧ點的16歲就可以吃吃豆腐開始收利息,還真要等到小女生18歲了結婚,男的太天真了,被當冤大頭了吧
作者:
紫衣女神捕
时间:
2014-4-2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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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ta
时间:
2014-4-24 13:28
真是错乱!看上一个小孩的事大概谁也不会当真。
作者:
思绪飘飘
时间:
2014-4-24 17:00
绝壁狗血言情小说的现实版本啊,萝莉控+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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