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我们农村人不难缠!药家鑫案被害家属放弃赔偿(图) [打印本页]
作者: 娱乐 时间: 2011-4-26 07:39 标题: 我们农村人不难缠!药家鑫案被害家属放弃赔偿(图)
核心提示:25日,药家鑫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贴出《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意见》一文,表示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文章中称“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一审宣判结束后,张妙丈夫王辉在法庭外表示对结果很满意
华商网讯 备受瞩目的药家鑫案一审判决后,民事部分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引发不小争议,认为“赔偿太少”。4月25日下午,该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微博)在自己博客上贴出《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意见》一文,表示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
张显26日上午在接受华商网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按照此前预期,他们要求进行包括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张妙孩子的抚养费等合计共23.6万,以及3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法庭对死亡赔偿金等没有做出裁决,法理上很难说通”,张显表示,关于张妙父母的赡养费,法庭的解释是“张妙父母未年满60岁,并且具备劳动能力”,所以没有做出相关判决。
以下为张显的博客全文:
今天下午,我们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阐明了我们不会上诉,支持判决的立场。现特向大家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意见如下:
一:对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我们表示支持和感谢;
二:对于民事部分,虽然我们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如: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属法律之规定,应当支持的却未支持。现在我们需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受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所以,我们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
三:就判决书中药家鑫应向我们支付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我们也放弃向药家鑫的追要。要求药家鑫用生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虽然,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漠无情,但我们还是考虑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的养老。
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诉讼原告人:王辉(张妙丈夫)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张妙父亲)
诉讼代理人:张显
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
2011年4月25日
作者: rxj1986 时间: 2011-4-26 08:28
留给药家鑫父母的养老
作者: ankana 时间: 2011-4-26 08:37
药家鑫的行为太可恶了,我极度关注二审,希望不要改变死刑判决.现在我担心,二审改判无期,或者死缓,然后药家有钱,打点以后就可能是改成25年,然后保外就医什么.我担心这个恶人不能被惩罚
作者: kathyenroute 时间: 2011-4-26 09:04
药家鑫“农村人难缠”的概念是哪里来的?哪儿的人不是有好有坏呢?南京市区的老太太被扶起之后不是照样因为贪念太重,反而亏污索赔扶助人吗?难道投胎在农村的人就应该一辈子低人一等,天生卑贱?即便真是穷山恶水中出来的刁民,也不能8刀捅死啊
作者: jl123654 时间: 2011-4-26 09:22
这个案子就不能都理性一点啊,比如判个30年不得上诉什么的,为什么一定要他死啊,他死了对谁都没好处不是?怎么也是一条命啊?
作者: 柠檬绿茶茶 时间: 2011-4-26 09:27
这个案子就不能都理性一点啊,比如判个30年不得上诉什么的,为什么一定要他死啊,他死了对谁都没好处不是?怎么也是一条命啊?
jl123654 发表于 2011-4-26 09:22
现在这人都是怎么了,杀人不应该偿命吗?这么影响恶劣的案件如果不判死刑,以后会出来多少药家鑫,大家开车都可以横冲直闯了,撞不死捅几刀,反正不偿命!
作者: prettie 时间: 2011-4-26 10:07
直接死刑好了~~还要 二审,三审,终审不成~~
作者: uhabara 时间: 2011-4-29 23:36
这个案子现在被媒体炒这么大,估计就是想徇私改判也要斟酌考虑一下后果吧
作者: yclenglish 时间: 2011-4-30 00:31
是应该被判死刑
像药家鑫这样的人死不足惜
要是最后药家鑫没判死刑,那中国的法律还有什么用?中国的社会也太有问题了
作者: vya1162 时间: 2011-5-5 12:04
虽然不是很懂,但是这是故意杀人吧……
作者: niniii 时间: 2011-5-23 00:43
哪的人都有好有坏,想他们致敬
作者: guiltyike 时间: 2011-5-23 06:31
这个答复太给力了!!
作者: niuniu123 时间: 2011-5-28 12:12
我怎么觉得这个答复有点傻???
作者: qiaolz 时间: 2011-5-29 22:46
药家鑫这种人都不被处死,那就是这个社会集体崩溃了!
作者: amber43 时间: 2011-5-31 10:16
如果撞人再捅人8刀的药家鑫不判死刑,那真是没天理
作者: avis_chen 时间: 2011-6-3 01:48
药家鑫案件性质恶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人无论出身如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药家鑫不死,就是对宪法最大的挑战,是对和谐社会最大的讥讽。
作者: joyce6437 时间: 2011-6-13 03:40
但是没有支持民事赔偿,我觉得很遗憾。这个最后结果,很悲哀,是以两条人命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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