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凯风网2月14消息,2016年12月21日,摩尔多瓦共和国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取缔本国法轮功组织。该判决2017年2月生效。
第二个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国家
摩尔多瓦成为了继中国政府之后第二个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国家。取缔与限制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摩尔多瓦共和国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意味着法轮功已在该国彻底失去了活动空间。
敢于坚持真理,坚持正义,坚决取缔
邪教法轮功于2012年从邻国罗马尼亚进入摩尔多瓦,自2006年以来,法轮功4次企图登记注册,均被摩尔多瓦政府拒绝,于是再三组织针对司法部的抗议活动和其他非法公开活动。
摩尔多瓦议员叶列娜•赫列诺娃于2013年提起关于取缔并认定法轮功为极端主义组织的诉讼,并于2014年胜诉。但因法轮功上诉,此案审理拖延至2016年12月。
此前,摩尔多瓦共和国最高法院于2015年2月11日作出了取缔地方“法轮大法协会”以及“摩尔多瓦法轮功气功协会”的判决,于2016年10月7日作出“维持禁止使用法轮功标识并把其列入极端主义宣传品名录”的原判。
打击邪教不应该有国界之分
据悉,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在摩尔多瓦中国大使馆前以及首都中央公园等公共场所没有见到法轮功继续活动。邪教是人类的共同敌人,打击邪教不应该有国界之分。法轮功完全符合邪教的本质特征,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邪教组织,应该人人得以诛之。如果世界各国都能像摩尔多政府那样,那么,法轮功等一切邪教组织还有生存空间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