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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房产过户税,竟让13岁女儿立遗嘱

本帖最后由 iamcarrieok 于 2013-4-16 08:29 编辑

老彭今年40多岁,至今还与母亲住在祖上留下的老房子里。他结过两次婚,第一任妻子要求将房子转到自己名下,由于彭家有祖训,自家的房产绝不可以留给外姓人。为了避免矛盾,老彭将房子过户到女儿小凤名下。

尽管老彭一直妥协,但最终这场婚姻以失败告终。离婚后不久,老彭又组建了新的小家庭,新任妻子给老彭生下一个儿子小龙。小凤今后总是要嫁人的,经过家庭会议一致通过,小凤名下的房产必须过户到小龙名下,但是,现在房产过户谈何容易,要交契税、交易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老彭经过“高人”指点,只需要200元就可以解决。那就是由小凤立一份遗嘱进行公证,小凤百年以后,将由小龙及其后人继承祖宅。

昨天中午,老彭一家人来到新街口商圈调解委员会咨询办理公证事宜,结果得到的答案是,因为小凤属于未成年人,没有完全行为能力,根本没有立遗嘱的资格。



律师:

未成年人无法立遗嘱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焘介绍,虽然说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公证最低只要200元。

等到18周岁是否就可以立遗嘱?杨焘表示,房产要等到房产拥有人死后才能过户,小凤才13岁,小龙要想拿到房产估计还要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间会发生什么变故,谁也说不好。杨焘建议,最好等小凤成年以后通过买卖的方式处理房产。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2013年4月16日 星期二   现代快报   记者 马薇薇  通讯员 宋宇
http://kb.dsqq.cn/html/2013-04/16/content_258377.htm
经过家庭会议一致通过,小凤名下的房产必须过户到小龙名下----按道理应该平分吧,儿子一出生,女儿立马不值钱了,重男轻女真是太极品了。就算立了遗嘱又怎么样?房子所有人卖了就卖了,公平点加儿子的名字,一人一半~~
签名被屏蔽
这个案子集中反映了好几个社会问题啊
啃老:一大把年纪还住在父母家中
重男轻女:只有女儿的时候,女儿是自己人;有了儿子,女儿就是外人。
重利轻义:为了一点点过户税,能做出让13岁小孩立遗嘱的事。离婚的更是比比皆是。
房价失衡:造成所有问题的根源在于房价过高,如果房价不是这么高,大多数年轻人就不用啃老,也不会为了过户税离婚,也不用考虑将房子留给子女。因为子女长大了,自己完全有能力买房子。真是万恶的“高房价”
这是社会的悲哀,也是人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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