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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婴223名 主犯被判处死刑 其他35名成员均重判(图)



36名被告人出庭接受宣判,主犯蒋开枝(左一)


不到一年的时间,36人的团伙从云南拐卖223名婴儿到河南,获利几百万元。前日,公安部督办的云南蒋开枝重特大拐卖婴儿犯罪案公开宣判, 36名被告人出庭接受宣判,主犯蒋开枝被判处死刑。

贩卖1个男婴赚3万

审理证实,2009年底至2010年8月不到一年的时间,51岁的会泽农妇蒋开枝等人将从宣威、会泽、开远等地拐骗、收买来的223名婴儿贩卖到河南。蒋开枝从收买婴儿、雇佣和安排人员运送和接送婴儿、支付和收取买卖婴儿的费用等环节均起组织、领导和指挥作用。李金顺、徐顺花夫妻卖给蒋开枝婴儿29人,裴文兰等18人帮助蒋开枝运送婴儿194人。据悉,蒋开枝每贩卖一个男婴可获利3万余元,一个女婴获利2万余元;帮助其运送者每次可以获得3500元至4500元不等的报酬。

2011年1月,随着蒋开枝落入法网,该团伙最终被公安机关摧毁。法庭审理中,蒋开枝等36名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6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65岁,最小的刚满20岁。其中女性被告人高达28人,其中大部分都来自偏远山区,文盲和半文盲高达34人。

犯罪成员多是亲戚

法庭审理认为:根据庭审查证的事实和证据表明,本案犯罪成员较为松散,多数被告人属于亲戚关系,经相互介绍参与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相互独立,仅受蒋开枝指挥和安排。

据此,法庭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蒋开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彭庆托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宁选斌、 张林鹏、裴文兰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对黄丽等31名被告人判处14年至3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流程

接:购专车 雇司机

为方便接送婴儿,主犯蒋开枝先后购买专车,同时雇佣了驾驶技术好的彭庆托、宁选斌、彭泽双专门为其开车接送婴儿及运送人员。每接送一个婴儿,蒋开枝支付100至500元不等的报酬。无独有偶,为方便拐卖婴儿,会泽县的李金顺和妻子徐顺花在2009年拾到一个婴儿出手获利后,专门购买了一辆轿车接送被拐婴儿。法庭审理证实,徐顺花夫妻先后出卖29个婴儿给蒋开枝,法院一审分别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徐顺花夫妻有期徒刑8年,各处罚金3万元。

收:医院附近租房

为方便下家“交货”,蒋开枝除在昆明租房外,还在宣威某医院附近租房方便“收货”。被告人龚荣昆得知堂姐家生下一个男孩不想要,在2000元介绍费的吸引下,将孩子直接送到蒋开枝在医院附近的出租房,获得16000元。不久,龚荣昆又将侄子的儿子交给了蒋开枝。为组织足够货源,蒋开枝雇佣“临时母亲”代养婴儿,先后雇佣彭关怀等人帮助代养。

而彭庆托的妻子林燕得知提供一个男婴给上万元的消息后,也采取向亲朋好友要、送几百元营养费“收养”等方式四处“找货”。

送:不坐火车坐飞机

蒋开枝长期雇佣18名妇女将收购的婴儿运送到河南。为避免乘坐火车的疲劳和风险,在“收货”后,直接请人制作假出生证,以“孩子生母”的身份,坐飞机直接飞郑州。法庭审理证实,2009年至2010年期间,裴文兰、黄丽、彭云梅分别运送婴儿20人、18人、16人,饶正会、蒲秋燕各运送15人到郑州……每成功运送一个婴儿,蒋开枝支付报酬数千元。

而为减少风险,蒋开枝安排儿子张林鹏坐地郑州接货,直接交到负责出售的人员手中。

声音

买家需求旺盛

却处罚过轻

“这个案件的背后,是许多家庭的辛酸故事。”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雪松说:“如今发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拐卖儿童犯罪,已经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专业化网络。”

李雪松院长分析认为,一是销路顺畅,有较大买方市场。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一些人置法律于不顾高价收买儿童,以延续香火或显示家庭人丁兴旺,这就为人贩子拐卖儿童提供了市场。

二是高额利润诱使犯罪分子铤而走险。

三是作案易得手,不易被揭发。拐卖儿童较之拐卖妇女更为安全,易得手,即便日后儿童被解救也无检举揭发的能力,无法指认罪犯和提供证据,从而使犯罪分子可以逃避打击。

“最为重要的是,收买者成为打击盲点。”李雪松说,在现实的打拐行动中,对人贩子的处罚都比较严厉,但对收买者则处罚较轻或者不处罚。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是造成买方市场需求旺盛的一个重要原因。

死刑都是轻的,这样的人口贩子就应该捉一个毙一个
判轻了。
连同下家、买家,一同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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