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家住浙江省临海市涌泉镇前坊村的冯济法和冯济明的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了母亲王荷英一个人。父亲生前,冯家两兄弟带着各自的妻子孩子和老父老母生活在一起,生活倒也融洽。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兄弟分家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父亲去世办丧事期间,冯家两兄弟就决定把分家的事情也一并处理了。
他们找来了亲戚当见证人谈妥了分家的具体事宜,并拟定了契约。写明父母留下的三层楼给大哥冯济法,老母亲王荷英住在冯济法家,抚养老母亲的费用由两个兄弟分摊。
王荷英于是就跟大儿子住在一起,平时自己生火做饭,也可以照顾自己。但好景不长,长期与老人同住在一起,大儿媳妇开始有了怨言。“因为我妈烧饭是烧柴的,冯济法的老婆嫌老太太做饭时家里烟太大,老是跟老人过不去,其实就是找借口不想让老母亲住在他们家”,王荷英的二女儿冯仙香回忆起那段往事气愤不已。
当时冯仙香和老公在临海三条岭办厂,家里正好空着没人住,加上看不过老母亲在家受气,就把老人家接到她家里去住。这期间,因为王荷英健康状况还好,于是就帮着二女儿烧饭带孩子。
“考虑到母亲给我带孩子,另外我也不想去跟哥哥弟弟讨要母亲的赡养费,没多少钱的事情,怕伤和气。这么多年实际上都是我在赡养我母亲。”冯仙香表示,两兄弟因为母亲赡养的事情发生过争吵,几乎断了联系。王荷英在二女儿家一住就是十几年,这中间倒也相安无事。
王荷英平时喜欢喝点酒,2008年清明节前夕,王荷英因酒后摔伤送医院治疗,出院后基本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冯济法、冯济明、冯仙妹、冯仙香四兄妹于是重新聚到一起商量母亲的赡养问题,在村干部的协调下,最终决定:将母亲王荷英送到养老院安置,养老院每月600块钱的费用由兄妹四个人共同承担,每人承担四分之一,如果母亲王荷英不想在养老院住,就住在冯济法家。
大哥冯济法由于赡养问题和其他兄弟姐妹产生了很深的矛盾,平常都已经不走动了,所以每次都是将150元的赡养费交给村干部,然后由村干部转交给自己的兄弟姐妹。
2009年11月,冯济法向村干部讨要母亲在养老院的费用发票未果,就以此为借口停止了自己应该出的那部分赡养费。
而此时的王荷英已经86岁高龄,行动不便,大小便失禁,也找不到哪家养老院愿意接收。可怜的老人就在四个子女中间被推来推去,这家住两个月,那家住几个月,过着饱一顿饥一顿的生活。
2010年9月21日下午,二儿子冯济明的老婆陈春仙将王荷英接回,但她并没有将老母亲带回自己家,而是将老人放在了村委会办公楼楼下,然后就不管不顾地离开了。
当时值班的前坊村村书记冯言富看到老人被扔在楼下,爬到村委会的厕所里面去睡觉。“太不像话了,怎么能这样对待自己的老母亲呢,丧尽天良!”于是他安排村里的干部分头给冯济法、冯济明两兄弟打电话,让他们过来把老母亲接回家里去安顿。
“我在橘园打药,雨太大走不回来,等天晴了再回来。”冯济法找个理由回绝了村干部。冯济明更是在电话里对村干部说,他不管王荷英了,谁爱管谁去,大不了去坐班房了。
老人就这样被丢在村委会一晚上,第二天被村民发现死在了村委会对面的老人协会的墙下。据后来浙江省病理、尸体解剖中心检验报告显示:王荷英生前主要存在心肌褐色萎缩,冠状动脉粥样硬化I级,其死亡可能与心肺功能不全及饥饿等因素有关。
事件发生后,冯家两兄弟的不孝行为在当地被村民嗤之以鼻。经临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1年12月14日,临海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冯济法、冯济明两兄弟涉嫌遗弃罪一案。法庭并没有当场宣判。
据悉,老母亲王荷英的遗体至今还保存在殡仪馆中,没有下葬。如果老母亲健在,肯定不希望因为自己的死让两个儿子身陷囹圄。而为人子女,却对母亲做了什么呢?养儿防老,到头来却是这样的结果,不能不说是王荷英老人的悲哀,也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
2012/01/12 07:44:00 来源:检察日报
http://news.ynet.com/3.1/1201/12/6693008.html |